本报讯(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 通讯员 杨亚飞 吴庆榜)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财产,已成为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的新“增长点”。近日,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天津一中院”)通报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,分析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现的新趋势,值得注意的是,近年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有所增加;未成年被告人呈低龄化趋势,主要集中在15-17周岁。
2021年以来,该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396件,婚姻家庭案件占比大,案件反映出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。“案件审理中发现,家庭环境的不稳定、家庭亲密关系缺失、父母间的冲突、遭受欺凌等事件,均会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。”天津一中院副院长刘莉说。
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,16岁小田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,对孩子疏于管教。因为家庭温暖与家庭监护缺失,在利益诱惑下,小田开始为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、帮助转移赃款,最终走上犯罪道路。
对于案件中家庭监护缺失问题,天津一中院向小田的父母发出首份《家庭教育令》,明确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,除为孩子提供生活、健康、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外,还应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,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。
像这样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案件,近年来有所增加。刘莉说,通过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财产,是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新的“增长点”。
刘莉表示,要坚持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网络保护、政府保护协同发力,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